【西安】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 增强提升社会档案意识

来源:“西安档案”微信公众号 作者:苏洁 发布:2021-09-05( 浏览 42545 人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4周年,也是新修订《档案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档案法治意识,9月3日,在“9·5”《档案法》颁布纪念日来临之际,西安市档案局、西安市档案馆联合碑林区、雁塔区、灞桥区等区县档案馆在小寨公园设立宣传点,共同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咨询活动。

宣传活动围绕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和对新修订《档案法》的解读展开。活动现场气氛热烈,30余幅宣传展板内容详实、图文并茂的向群众展示着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历次重要批示、《档案法》的发展历程和新修订《档案法》的主要内容及精准解读,吸引了大批市民驻足观看。市档案馆负责人吴立民、市委办公厅档案事业发展处处长(市档案局副局长)曹蓉、基层档案馆领导和各单位宣传人员一起,热情地向围观群众讲解档案法相关政策,发放档案法制宣传资料,赠送档案文化创意礼品,耐心解答群众现场咨询,极大增进了群众对档案的兴趣,帮助群众进一步了解档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中的积极作用。

在接受西安电视台、西安日报社等记者采访时,吴立民表示:新修订的档案法作为我国档案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规定了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原则,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事关依法治国方略在档案行业的贯彻实施,是档案部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档案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具体体现;我们广大档案工作者必将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切实把新修订档案法贯彻实施好,将“依法治档”推向新高度。

此次宣传活动准备充分,气氛浓厚,将最新的档案法送到了百姓身边,加强了档案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拉近了群众和档案的距离,普及了档案法治精神和法制知识,提高了民众的档案法律意识,营造出知悉、遵守、运用档案法律,关注、理解、支持档案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户外宣传结束后,《档案法》宣传展板移至市委大院内继续陈列,为加强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档案法律法规意识,深入学习了解档案相关知识提供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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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档案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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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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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驻足观看档案法宣传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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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档案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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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档案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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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档案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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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馆负责人吴立民接受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