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档案馆开放档案公告
(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相关规定,陕西省档案馆决定向社会开放110312件建国后档案数字化成果。现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本次开放的建国后档案数字化成果具体是1949年-1958年陕西省委初级党校、1951年-1993年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党委、1951年-1966年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团委、1958年-1963年陕西省冶金协会(原陕西省冶金工业局)、1961年-1997年陕西省石油化学工业厅、1961年-1970年陕西省建筑工程局、1950年-1997年陕西省财政厅、1959年-1997年陕西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原陕西省建设厅)、1953年-1990年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原陕西省交通厅)、1949年-1997年陕西省人事厅共10个全宗的相关档案,相关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将分批次上传陕西档案信息网。
二、利用方式
1.我国公民和组织持合法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介绍信)到馆查档。
2.港、澳、台同胞持省侨务办、省台办出具的介绍信或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馆查档。
3.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须持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到馆查档。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可来馆现场查询;也可通过来电来函、网站留言、异地跨馆等方式咨询和委托我馆代为查询。
联系电话:029-89230846
陕西省档案馆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