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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5-11-13( 浏览 151 人次)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档案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按照陕西省档案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将2023101日至20251115验收完成的成果,严格按照《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及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陕档局发〔202343号)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查,择优推荐。

二、推荐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中申报成果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各推荐单位完成成果审查,汇总形成《2025推荐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汇总表》,统一向陕西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推荐。

推荐单位需将《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成果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每个推荐成果需报送纸质材料一6,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陕西省档案馆科技项目管理电子邮箱(sxdaky@126.com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1123日,逾期不予接收。

2.申报书中完成人员的排序应按照科技项目验收证书中的排序。

3.《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和《2025年推荐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可在陕西档案信息网档案业务-科技保护-档案科技”栏中关于印发《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及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中下载。

联系部门:陕西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   

联系电话:02989230882   02989230819

   箱:sxdaky@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与学府大街十字东北角

邮  编:710100

 

 

 

陕西省档案局 

                        202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