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档案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
按照陕西省档案局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将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验收完成的成果,严格按照《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及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陕档局发〔2023〕43号)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查,择优推荐。
二、推荐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中申报成果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各推荐单位完成成果审查,汇总形成《2025年推荐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汇总表》,统一向陕西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推荐。
推荐单位需将《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成果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每个推荐成果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6份,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陕西省档案馆科技项目管理电子邮箱(sxdaky@126.com)。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逾期不予接收。
2.申报书中完成人员的排序应按照科技项目验收证书中的排序。
3.《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推荐书》和《2025年推荐陕西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可在陕西档案信息网“档案业务-科技保护-档案科技”栏中“关于印发《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及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中下载。
联系部门:陕西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
联系电话:029—89230882 029—89230819
邮 箱:sxdaky@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与学府大街十字东北角
邮 编:710100
陕西省档案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