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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开展项目档案相关活动的通知

    发布:2025-03-12( 浏览 3735 人次)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档案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相关中央驻陕单位档案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部署,系统总结“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档案局拟决定开展“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微纪录片、论文征集活动。现就我省相关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微纪录片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深度挖掘“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相关档案价值,围绕一份或多份项目档案,采用纪实性手法反映在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历史进程中,重大建设项目取得的丰硕成果和辉煌成就,讲述项目建设者敬业奉献、追求卓越、团结协作的感人故事。

    (二)制作要求

    1.微纪录片制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专业性、艺术性、感染力和观赏性。

    2.作品应为原创并拥有完整版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存在侵权行为。作品内容不得涉及涉密或敏感信息,可对外公开发布或面向公众播放。 

    3.作品制作技术成熟,应包含标题、字幕、制作单位等信息,时长控制在7分钟以内(见附件1)。

    (三)报送要求

    1.坚持“自愿参加,统一报送”的原则。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档案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相关中央驻陕单位档案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作品征集与报送工作。

    2.制作单位按隶属关系将建设项目档案微纪录片报送至推荐单位,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档案局。

    3.2025523日截止。

    (四)其他事项

    1.省档案局对报送的建设项目档案微纪录片择优推荐上报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及陕西省档案局对征集到的微纪录片享有公益使用权。

    2.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包括:报送函、报送目录(见附件2)、报送信息表(见附件3)及光盘,光盘应包含建设项目档案微纪录片及报送信息表等相关内容。报送材料请交换至陕西省档案馆电子档案管理处,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二、建设项目档案论文征集活动

    (一)征文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提炼“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新经验、新思路、新措施,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项目档案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方向

    1.建设项目档案基础理论研究;

    2.“十五五”时期建设项目档案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及实施路径;

    3.建设项目档案法治化、标准化体系建设;

    4.建设项目档案法规标准的实践应用;

    5.建设项目档案业务指导和监管;

    6.建设项目档案收集、整理与质量管控;

    7.建设项目档案开发与利用服务;

    8.建设项目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安全管控与应急管理机制;

    9.建设项目档案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发展;

    10.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新兴技术等在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中的应用;

    11.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长江大保护等国家战略管理机制和措施;

    12.境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践;

    13.“两重”“两新”“新基建”、新能源等项目档案管理体系及模式;

    14.国家政务信息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档案管理体系及模式;

    15.建设项目档案文化建设与宣传创新与实践。

    (三)论文撰写要求

    1.选择一个选题方向,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详实、结构严谨、文字顺畅。

    2.尚未在国内外学术和专业期刊上发表,查重率不高于10%(论文提交后,由国家档案局统一组织论文查重工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术性、实践性、前瞻性、创新性。

    4.论文字数在35005000字之间,摘要150200字;标题采用宋体小三号,摘要、关键词采用楷体小四号,论文正文及参考文献为宋体小四号,标题一般不超过三个级次,一级标题使用“123”方式标注,黑体;二级标题使用“1.11.21.3...”等方式标注,楷体;三级标题使用“1.1.11.1.21.1.3...”方式标注,宋体。如有四级标题,请使用“(1)、(2)、(3...”方式标注,宋体。参考文献格式可参考《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

    5.每篇论文作者数量不超过3人,同一作者只可申报1篇论文。

    6.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可对外公开。

    7.wpsword格式投稿至推荐单位,标题按照“论文题目+作者+所在单位”形式命名。

    (四)报送要求

    1.坚持“自愿参加,统一报送”的原则。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档案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相关中央驻陕单位档案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论文征集与报送工作。

    2.制作单位按隶属关系将建设项目档案论文报送至推荐单位,经推荐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档案局。

    3.鼓励开设档案学专业、参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一定学术研究和实践能力的有关高等院校参与征集活动,可按照隶属关系或所在地区自行选择推荐单位报送。

    4.202543日截止。

    省档案局对报送的论文择优推荐上报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及陕西省档案局对征集到的论文享有选用权。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包括:报送函、报送目录(见附件4)及光盘,光盘应包含报送目录、建设项目档案论文等相关内容,论文应按照报送目录顺序排列。报送材料请通过公文传输系统交换至陕西省档案馆电子档案管理处,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    029-89230864

    陈晓娟  029-89230859

     箱:1076604837@qq.com

     

     

                               陕西省档案局

                                  2025311



    附件1 “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微纪录片制作要求.pdf

    附件2 “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微纪录片报送目录.docx

    附件3 “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微纪录片报送信息表.docx

    附件4 建设项目档案论文报送目录.doc